Monday, February 11, 2008

Dai Wei: Following My Hand, I Write

  随手写下
       代薇
当我写下“鸟巢”
里面的鸟群惊飞了

当我写下“火”
这页纸已不存在

当我写下“黑暗”
它其实已经被照亮

当我写下“永恒”
我就是在目睹钻石的溶化

 Following My Hand, I Write…
       DAI Wei  tr. FAN Jinghua
I write down “nest”
And the birds in it are startled and take wing

I write down “fire”
And this sheet of paper no longer exists

When I write down “darkness”
It is already penetrated by light

When I write down “eternity”
I am watching the melting of diamonds

我读
  艺术永恒是一个老命题,语言的疲软也是一个老命题。如果再牵涉到人或人的情感这样的在场体验,那么就更加复杂了。诗人如恋人,总被这两个命题缠着。于是,说还是不说,这是一个问题。而一旦说出、写出,那又是谁的力量?诗人因为这两个命题的挤夹而写作,一方面是对于人事不仅仅要有所见证还要有所承当,另一方面又对于以语言可能替代事物本身而感到惶恐。如今,我们稍微对情感所有尊重,还能毫不心虚地像莎士比亚这样:“只要一天有人类、或人有眼睛,这诗将长存、并且赐给你生命”。
  这首小诗是代薇诗集《随手写下》的第一首,我觉得可以当作她的诗学主张来阅读。在这首诗中,诗人以一种自信的姿态凭空构建了语言的楼阁,将写出这一行为本身赋予了实在的意义,从而否定了世俗的所谓永恒。鸟巢作为家的意象,意在指向“我”以写出作为建造家园的过程与结果,而“鸟群的惊飞”使得这个家园并非安乐窝,更像是暗示了这个窝的赋形恰恰令一种安居的可能变得不安。当然,我们可以说,也许只是说写出行为作为一种具体化令抽象的鸟儿获得了翅膀,于是飞起。
  第二次写,才说出了写的毁灭性。写出“火”,于是那个字就有了火的力量,这种力量甚至包括一种自毁的力量。“火”字的出现也就是被赋形的“火”字赖以存在的纸张的消失。那么我们需要责问的是:语言能够承载或者赋予吗?这就令我们再回到上面所引用的莎士比亚的诗行了。
  进一步,文字的功能到底是什么呢?这就是第三个字的写作,写了“黑暗”这样的字,是否就是说明了写作的目的?这也就是内容与效果的问题了。为何写作?我们写出来的内容就字面而言可能是“黑暗”(当然你可以写任何这类的词,如悲苦、沉痛等等),但是写出的目的在于“照亮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里的“我”似乎并没有说“我写,故我照亮”这样的绝对个人主体,这个被动句使得照亮的行为者外在于“我”。在这里,诗人似乎竟然无法确定那个主动者是谁,而只是看到了一种效果(如果不能称之为结果的话)。正是因为这一条原因,我在翻译这首诗的时候,将汉语的“随手写下”翻译成了这个词最原始最字面的意思:我跟随着手,写下……。这暗示着我不是一个主动者,而是手的跟随者,我不是制作者,而是听写者。字才是一切力量的现场。
  最有一个字:永恒。然而,诗人说,写下“永恒”,却使自己在见证了“钻石的溶化”,而钻石正是最世俗的永恒的物质象征。正如上文所析的那样,写出是一种物化。第一个字的写出似乎还有一种赋予生命的可能,第二字则是毁灭,第三个字照亮,第四个字却是为了让写字的我“目睹”最坚固的物体的消融。这是诗人第一次以我的身份出现在写作的现场,然而却是对于自己的写作行为的颠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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